监狱的刑期是如何计算的

监狱的刑期是如何计算的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刑法第45条规定,除刑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一,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二,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服刑时间按刑事判决书规定的时间确定。刑事判决书上都载有所判刑期的起止时间,直接查看判决书内容即可。
第2个回答  2011-01-27
从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之前被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
第3个回答  2011-01-27
有期徒刑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的,但是判决前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其中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折抵一日。死缓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从死缓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