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在单位 还要参加居委会党员生活吗?我是今年2月刚在居委会转正的,3月组织关系转到单位了。

现在居委会支部书记还要我参加这里的组织生活,本身还要参加单位活动太麻烦了,但居委会这抬头不见低头见。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吗?

如果组织关系转到单位了,那么就应该参加单位支部的组织活动,而无需参加居委会支部的组织生活了。是不是居委会支部书记并不知道你转走了组织关系?你可以进一步问一问他(她)。追问

谢了,他们都知道的。当时要预备转正,居委会的党书记强烈要求我立刻把关系转到单位转正,他们明知有规定只剩3个月转正单位不能接收。反正折腾得直到超过时限了才在居委会转正,;现在是居委会下面的支部的书记说我是在册党员,有活动都拉我参加,感觉自己是帮着凑数的。请问有在册党员这一说吗?我想知道怎么用党组织规定驳他们?

追答

《党章》第八条规定: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注意:这里所说的编入,就是规定党员在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既然你的组织关系已经转到单位,那么你理所当然就要在单位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了。而且,一旦组织关系转移,那么你已不属于居委会的党支部的成员了,所以居委会说你是他们的注册党员毫无道理——党员组织关系只能属于一个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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