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报警了,走保险后需要到交警队进行事故处理么?

交通事故,车撞车,我全责,找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让报交警队,车辆2次定损之后需要到交警队么?到交警队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因为我马上就要出差,报案后需要在规定天数内到交警队处理事故么,是否可以延迟一下?

需要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十七条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原则上交通事故走保险理赔是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事故凭证以及责任比例依据的,尤其是涉及多方事故的情况,认定书会要求作为理赔必要材料之一。此种情况下必须回交警队接受处理。
在少数情况下,事故涉及金额较小时保险公司也可能直接接受理赔,如果没有相关的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则不需到交警队接受处理。
第2个回答  2010-12-31
一般不用去。
我是核赔的,报交警主要是为了正式当时的现场情况和驾驶员的一些情况。
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在核损、协商之后,去交警队写了调解赔偿协议,免得以后对方再找麻烦。
第3个回答  2011-01-01
需要到交警事故科进行事故调解,可以延迟,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你本人的委托书和你的身份证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需要到交警队让交警出个事故认定书,不可托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