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不同意迁户口,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求

解答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手续:大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法院判决书,到居委会和派出所申请办理小孩投靠手续,派出所开出准迁证,然后带上准迁证和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到小孩户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给开户口迁出证明,持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小孩户口迁出证明,再回到户口派出所办理小孩的户口迁入手续。

(一)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 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 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 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 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 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 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 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 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 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以上是说立户后孩子户口怎么办,离婚后孩子户口是否迁出的简要说明。根据上文描述的协议离婚前出和起诉到法院迁出。建议双方先协商户口问题,协商不成再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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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21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因此,可由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可用此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这样的情况要去问当地的派出所,
理论上在离婚后,
夫妻双方都有,义务,
帮助对方完成了离婚包括迁离户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4-24
户口问题需协商解决,迁户程序具体建议携带相关离婚手续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公安部有一个类似的处理办法。
第4个回答  2016-04-26
如果对方不为孩子考虑,可以起诉要求其协助办理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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