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里有个小食堂,供员工吃中饭,每餐4元,从工资里扣除。账面上没有食堂相关账目,只是会把收来的钱直接给食堂。我做工资里,代扣里有个伙食费,在发工资里贷其他应收款,但食堂没正规收据,我们食堂账又没有,这笔钱该怎么冲回呢?我本来想用餐饮发票抵,但只可能抵管理人员,生产工人是不能抵的,再说,即使能抵,每个月要弄那么多发票也难哦。如果我把伙食费直接从应发工资里减掉,那样会直接减少企业的成本。应发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组成,如果减去,查起来也麻烦的吧?或者我在发工资时贷其他应收款,然后自己写张代收据条,让老板签字,说明这笔已经代收给食堂,然后借其他应收款冲掉,可以吗?像我这种情况要怎么解决呢?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