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动车借用人过失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哪些主体需要承担

如题所述

因机动车借用人过失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需要承担。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方主体争议的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3、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综上所述,机动车驾驶人未逃逸,但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的,需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由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 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 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 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 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 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