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的时候说是临时用工,没有协议和合同,但是每天上班是和其他正式员工是一样的

我入职的时候说是临时用工,没有协议和合同,但是每天上班是和其他正式员工是一样的,现在公司要搬家,离我非常远,我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请问我会得到什么补偿。比如这些年的保险没有给我缴纳,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因为入职时说的是临时用工,但是我现在工作时间和其他员工是一样的,一直没有合同是否可以认为我已经与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了

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你建立了劳动关系,与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关。
二、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三、经济补偿金。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四、补缴社保。要求单位为你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
五、收集你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单、单位文件等能证明你是单位员工的书面证据。
六、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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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7
可以要求补上保险或补双倍工资,只要你有在其单位上班的证据,比方说工资条,工作证,你签过字的文件单据一类的,有人证更好,没签过合同也算有正常的劳动合同的,再说就算是临时的也有单位也有缴纳保险的责任!我原来公司的同事就这么告了我们公司,最后协商给了一定的经济补偿1
第2个回答  2010-12-27
已经发生事实劳动关系,而且是未签订合法合同,如果用工满一年,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享受正式工所有待遇,而且,说不定工资补偿是双倍哦,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祝你好运~~~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第3个回答  2010-12-27
【临时工 劳动合同 工龄 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2002)323号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或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