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的是两个问题。未开设针灸治疗项目的,应当是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未开设某诊疗项目的医院从业的医生
如果没有医师执业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承担责任。
如果有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那么无法追究医生的责任,除非有其他问题。
追问他造成了病人的健康损害
他还有医师职业资格,
追答看他执业证书类别是否是中医,执业地点是否在这个医院,如有问题,则存在过错,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
追问知道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