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退休职工工资每月月底发放
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发部分近期将补发。调整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实行待遇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这是自2005年以来我市连续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全市19.7万企业退休职工。
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由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三部分组成。定额调整按每人每月125元增加,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1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