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会堂的商业化之路

如题所述

在1980年代,大会堂年财政支出每年约为几百万元,几乎没有收入来源。
1984年,人民大会堂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管辖,正值中直机关部分单位推行企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大会堂管理局向中办递交“五年改革设想”,希望试行部分企业化管理,保证逐年减少行政经费,力争5年内达到自给,当时的中办负责人马上批复同意。   于是当年人民大会堂开始试水部分企业化管理。“既算政治账又算经济账”,大会堂付诸实施了多项改革:万人大礼堂可以参观,宴会厅可以就餐,会议厅可以租。  两年后,大会堂的行政经费就完全实现自给自足。1990年4月,人民大会堂创办了经济实体——人民大会堂综合服务开发中心。1991年,大会堂经营总收入达创纪录的2000万元。 1992年,华堂国际广告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1994年,“人民大会堂”5个字的汉字图形被注册为商标,并被授权给下属企业华堂国际广告公司管理使用。商标涵盖的范围不仅包括毛巾、餐具等众多物品,还包括建筑施工、室内装潢、车辆保修、烫衣服、清理干洗等多个领域。  至此,人民大会堂的商业触角伸向四面八方。
人民大会堂一年通过商业活动实现的营业,并没有透露过准确数字,但一组统计数据显示:从1979年人民大会堂对外开放到2004年10月底,25年间共接待海内外参观者5040多万人次。平均每年要承办各种会议及活动3000多次,2003年的人民大会堂的经济总收入是1979年的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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