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存在与不存在?

如题所述

可以说,我们无法给“存在”下一个合宜的定义——毕竟不管如何去定义,都跳不出“循环定义”的泥潭。思来想去,我也只能如此表述:存在,是所有蕴含能量或道律(指能量所遵循的维持自身稳定的本性,相当于“精神”)的事物的统称。

存在,有客观与主观之分——主观存在,指特定道体(指一切存在的统称,亦可特指某一具体的存在)只在道律中存在;客观存在,指特定道体既在道律中存在,又在能量中存在。

有即存在;或者说,一切存在,必定存在——若非客观存在,则为主观存在。

譬如“鬼神”,仅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内,而不出现于现实之中,便是典型的主观存在。

须知“不存在”,是绝对的虚无,它绝不存在于宇宙之内——哪怕是脑海中,也不会出现。

庄子与惠子对“鱼之乐”的争论(详见《庄子·秋水》),也包含着对“存在”的思考:惠子既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就必然已知“鱼之乐”。

这如同有人问:“你怎么知道有鬼?”若当事人不知“有鬼”二字,它也绝不能被表达出来——也就是说,只有知道“有鬼”的存在(主观存在),才能思考它是否存在(客观存在)。

通常情况下,如无特殊说明,我们所谈论的“存在”,仅指客观存在,而不包含主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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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14
存在---是真正有的实实在在的事实
不存在----是没有发生过的,没有的事情

“存在或不存在,这就是问题所在”
这句话可以理解成两个意思:
1.人生分两个状态,生和死。
2.有关神的存在和不存在,这就是争论所在。

希望帮到你 望采纳 谢谢 加油
第2个回答  2016-03-14
这是一个比较哲学的问题。
首先要定义存在和不存在。
物质存在、精神存在、意识存在、被观察存在等等状态,所产生的意义都是不相同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3-14
存在的即是合理的,不存在自然是不合理的。
第4个回答  2016-03-13
相互矛盾和对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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