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人同时辞职根据劳动法怎么解决?

如题所述

  四人同时辞职,跟一人辞职的处理,没有区别:

  一、正式工,按规定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试用工,提前3天辞职即可。

  二、在职期间的工资,按实照发;社保按规定缴足;企业协助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

  三、如果是主动辞职的,那是否有劳动补偿呢?还要看具体情况!

  1、焦点问题:辞职的理由是什么?辞职的理由很关键,如果理由正当,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是员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那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是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所以,员工在想辞职时,一定要先想好,你的辞职理由是什么,是否正当合法,是否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员工可以考虑,是不是公司拖欠工资?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辞职,能得到公司的经济补偿金呢?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对于本案而言,企业更需要考虑的是:为什么会有四名员工同时辞职?企业为什么留不住人才?到底哪个环节出了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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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29
不管劳动者有多少人辞职,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在试用期的,提前3天申请;转正定级的,那么提前一个月申请。而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才能在月底离开公司。
第2个回答  2015-06-29
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