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15万元的债务,法院拍卖了我70多万元的房子合理吗?

如题所述

法院的做法合理,除去必须的履行款15万元、以及延迟履行的罚息、法院执行费、房屋评估费、拍卖费等后,多余的钱就还给你。但如果你的房子能够分割拍卖的,一般是分割拍卖,比如:你是三层楼房,一楼门面,二、三楼是住宅,那么就拍卖一楼门面。因为保证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以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基本居住权是我国人性化执法的前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第二百二十六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

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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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26

不一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案情需要是可以的,在拍卖当事人受偿后,退还被拍卖人其剩余款项


如有疑问,欢迎追问,如无疑问,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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