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压一个月的工资,犹豫还要不要继续做?

公司压一个月的工资,犹豫还要不要继续做?到了新公司做了两天才发现要压一个月工资,觉得这并不合理,而且现在工作不好找,这个公司是个金融投资管理公司,感觉也是个不可靠的公司,也学不到什么东西,本人现在22岁,犹豫的是如果继续做感觉是浪费时间,但是有三千块钱。不做是现在半工半读,需要学费,生活费,工作也难找。 想问大家我是要继续做还是不做?

法律没有规定,辞职后用工单位还要扣压一个月工资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不但不能扣你的钱,还要给你补偿金。否则你就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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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7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向你这样压三个月工资的问题,你可以找足相关的证据,然后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还有这个降工资的事情,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合理的理由降的话,同样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7-02-28
一楼这人脑子有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执行者就是承担着,恩,也就是说,法律没有售后服务,你用着不好也不能退货的。
第3个回答  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