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士兵社保能交吗

如题所述

如果找到了工作单位,按照目前单位交的方式继续缴纳即可,在转业军人的个人档案里,社保局里都有其当兵期间的记录,是视同缴费。转出不需要办,已经随档案转到新单位里。

如果是复原军人,参保对象本人需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照片到所在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劳社部发[2007]28号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缴费系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军龄可以视为工龄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1%。

根据《关于补缴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口径》规定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缴费方式和金额相同,只不过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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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0
2019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旨在保障: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以前退役,应由政府安排工作但后来没有稳定就业和收入来源而出现社会保险中断缴费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城镇义务兵等人员。

一、确定首次参保时间:

入伍时间就是首次参保的时间。

二、社保和医保补缴:

如果原单位不在了或是没有办法缴纳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来缴纳;再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办法缴纳的,就由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缴纳。

三、社保补缴基数:

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补缴时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当地规定执行。

四、补缴手续:

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提出申请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将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分别提供给安置地(或参保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征收机构,

相关部门分不同情况,对退役信息、参保信息、单位和个人困难情况等进行审核确认后,分类为符合政策保障条件人员办理参保和补缴手续。
第2个回答  2019-07-10
应该可以的吧,具体到人社局问下!
第3个回答  2019-07-10
2019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旨在保障: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以前退役,应由政府安排工作但后来没有稳定就业和收入来源而出现社会保险中断缴费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城镇义务兵等人员。
一、确定首次参保时间:
入伍时间就是首次参保的时间。
二、社保和医保补缴:
如果原单位不在了或是没有办法缴纳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来缴纳;再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办法缴纳的,就由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缴纳。
三、社保补缴基数:
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补缴时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当地规定执行。
四、补缴手续:
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提出申请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将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分别提供给安置地(或参保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征收机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7-10
国家从2012年7月1日起,实行军人保险法,凡是之前转业,退伍的,可以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和今后的缴费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军人保险法实行之后,按照部队转移的社会保险计算,转移几年,就计算几年。不要另外缴费,可以和今后的缴费合并计算。只是你当兵的期间,不需要缴费了,之后的时间当然还需要缴费。不然不足15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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