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孩子分给男方,现在男方不管怎么办????

女方跟男方离婚5年了两个孩子一直由女方妈妈带管,男方父母年迈70多了,女方不想让自己妈妈替他抚养两个孩子,该怎么办?如何能让男方把孩子带走孩子,女方家里已经很累了,现在因为这事儿一直拖着,不知道怎么解决,求大家支招!谢谢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将抚养权判给自己,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关于抚养权和抚养费,法律是这样规定的:第一种,对于未满2周岁的孩子,父妻二人离婚后,孩子归母亲;第二种,对于已满2周岁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先由孩子的父亲、母亲协商,如果两个人之间能够协商一致,则根据他们协商的结果来处理,如果两人对于孩子有谁来进行抚养协商不成,那么,人民法院需要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方式来指定监护人。第三种,对于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则要尊重该未成年人的意愿,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为他指定一名抚养人。
抚养费主要受到工资、需要抚养的孩子的数量这个两个因素的影响。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同时,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1
法院起诉,
法律上是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一直到18岁
一般是判给家庭经济好的一方
经济条件差不多,一般判给女方
第2个回答  2019-06-02
从为了孩子的角度回答一下。
首先,确认孩子是你们一起生的吗?如果是,请不要说“自己妈妈替他抚养”这样的话。因为也是你的孩子,你妈妈是在替你们抚养。
第二,你们是如何离婚的?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那就向法院起诉,一是要求确认抚养权在女方,二是要求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判决离婚,也需要起诉,一是主张男方未尽抚养义务,终止男方抚养权,由女方抚养,二是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
母亲很累,你也要一并分担。遇到能给孩子爱的男人的话,再婚也不是不可以。
祝顺利、幸福
第3个回答  2019-06-01
我建议你把孩子要过来,离婚了,孩子分给了那个男方,男方不管,说明他对上一段婚姻没有一点感情,甚至有点不负责任,自己亲生孩子都不管,这样的男人你把孩子交给他也是害了这个孩子,你可以向法院诉讼,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并且要求他支付你们母子的抚养费。追问

问题是女方想一个人,不想带孩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6-02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