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地下停车场撞到突出没有警告标示的配电箱可以向商场索赔么?

如题,亲戚在某商场地下停车场(如厕的必经之路)里撞了一个突出且没有警告标示的配电箱可以找商场理赔医药费么?
并不是我们讹人家,说实话大家都有责任但是大年除2的事情 当时找到商场方说初7上班给解决,我们自己花钱看了病,到了初7商场方说他们无责又不予解决并讥讽我们说那是堵墙你还往墙上撞啊?之类很多的恶语。所以再下想知道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讲能不能找商场理赔?

市民王小姐:前两天逛商场,将车停在了商场的地下停车场,购物后离开时发现车玻璃被砸了。请问,商场需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

商场为了保障买卖合同的顺利达成,为方便顾客消费提供停车场,就应对其车辆履行基本的保障安全义务,避免车辆外观遭受不必要、明显的损坏。所以,商场应当赔偿您修车费用。

工地受伤,该找谁赔偿?

市民刘先生:我是名建筑工人,在工地干活时被砸伤,包工头跑了,我该找谁赔偿?

律师解答:这种情况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包工头多为个人,不容易找到人,导致索赔难。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2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第9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分包单位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该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发包单位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发包方、分包方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包工头,应当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您完全可以找该工程的发包方、分包方赔偿。

夫妻一方因离婚补偿而打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市民王先生:前一段时间我为了让妻子同意离婚,说给她30万元作为补偿,当时没当回事就给她打了一张欠条。现在我们已经离婚,她找我要这笔钱,我该给吗?打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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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1
如果该配电箱没有警告标示,可以向商场索赔合理的医药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请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他们会赔付的。
第2个回答  2019-02-11
如地下停车场的配电箱符’合建筑安全标准的情况下与商场无关
第3个回答  2019-02-11
对于公共场所的隐患,使用人或管理人有义务提示,若因未提示引起的路人损伤,应该予以赔偿,但需界定责任大小。
第4个回答  2019-02-12
停车场可以问你索赔。真是奇葩,撞坏人家东西还想要人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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