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10-29
1、不加你女友的名字,很可能你们就结不了婚。因为如果不加,房屋肯定是你的个人财产,万一你以后主动要离婚,你女友就是人财两空。如果加了,现在离婚率太高,万一你女友主动离婚,对你来讲也是没了一半财产。
2、为了解决这种情况,可以加名,但必须双方书面约定,如果你女友提出离婚或有婚外情的而导致离婚的,房屋全部归你所有。如果不加名,则可以约定:若是你主动提出离婚或有婚外情离婚的,房屋的一半份额归属你女友。
3、如果有能力的,最好就共同出钱去买一套。
第2个回答 2018-10-29
该住房本来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权益归男方独有!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就视作男方把一部分(如果没有特殊标注份额就是默认为一半)房产份额,赠予了女方,使得女方成为房产共有人,女方在离异时可以主张自己名下权益份额!男方有婚前出资首付凭据,以及婚前还贷凭据,(银行资金流水都有记载,不用扯皮),男方可以主张婚前首付和婚前还贷的权益!省下部分一家一半!你俩可以协议房子归谁,要房子一方,给另一方补偿!如果达不成分割协议,可以拿着各自证据和主张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如果女方无证据证明出过一分钱,最多可以得到房产权益的三成!
第3个回答 2018-10-29
房产份额,赠予了女方。
加上你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时候加上你的名字和是否领结婚证无关。
第4个回答 2018-10-29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若是加上你老婆名字离婚就是你们分割财产,现在女人怎么了?这样离婚就分财产,哎!我不建议加!毕竟自己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