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含义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含义,要详细一点的

一、积极培育发展市场经济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先决条件
(二)市场经济追求契约自由和效率优先的特点会推动法治的产生、一)市场经济追求权利本位的特点要求依法治国。三)市场经济具有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因素为实行法治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

二、推进民主政治的进程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
其一,现代国家的民主,只能是一种代议制形式的民主。其二,政治是不同的政治主体(包括阶级、政党、政治团体和民族等)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实现一定利益而影响、控制或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其三,民主政治是公民平等参与的政治。。

三、健全法制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律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是把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结合、和谐统一起来;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有:(1)社会主义法治是人民民主的政治。人民民主是法治的目的和核心内容,法治是人民民主的制度、方略和形式。(2)社会主义法治是以确认、保障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维护、巩固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根本任务和历史使命的。(3)社会主义法治是由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必须由无产阶级政党来领导。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关键所在(4)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思想和道德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支柱;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须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方针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文化特征。对我有帮助
0回答时间:2010-6-11 15:01 | 我来评论 | 检举

向TA求助 回答者: ssr213 | 十四级采纳率: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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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制 通常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或者指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法制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废除旧的法制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的。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包括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基本原则主要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律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实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
社会主义法制有两义:
①是指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社会主义的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②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全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地、平等地遵守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之上的法律制度,绝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超越于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一)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所谓“有法可依”,是指要制定反映以工人阶级为领
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的、确认和保护有利于
社会主义事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律、法令、条
例、决议、命令和地方性法规,等等。这样才能使得社会主
义社会中重要的和基本的社会关系,具有法律化、制度化
的性质;也才能在事关国家和社会共同利益的重大问题
上,形成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并上升
为国家意志,取得全体公民一体遵守的法律效力,以便使
人们在这些领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确立和实现社会
主义法制的前提。
所谓“有法必依”是普遍守法的原则,这是社会主义
法制的可靠基础。普遍守法就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
员、社会团体及全体公民都必须守法。要做到这一点,首
先要在人们心目中树立法律、特别是宪法至尊至上的地
位,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
活动,一切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其
次要求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公民在从事工作和活动的
时候一定要以宪法和法律作为自己的准则。因为,如果允
许把法律撇在一边,即使有再完备的法律,也只能是一纸
空文。
所谓“执法必严”,是特别针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
讲的。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实现的重要条件。执法必严,首
先要求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行政机关和检察、审判机关
的行为,必须有法律上的根据,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
围。执法必严,不是指办案中运用法律一律要从严,运用
法律从严或从宽,只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具
体规定确定。执法必严的主要含义是指要维护法律的极
大权威,宽、严都要有法律的根据。其次,执法必严还指上
下级之间、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之间要相互尊重已被规
定的权限划分或者权利义务的界限,既要防止和反对在
执法和护法的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专横和对权力与职位的
滥用,也要防止和反对主观主义、命令主义、官僚主义,纠
正权力过于集中现象造成的不良后果。再次,执法必严还
指要严格尊重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切执法
机关和公职人员都必须严格尊重公民的权利,都必须在
国家法律允许的限度以内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允许滥用
职权损害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所谓“违法必究”,是指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任何人,不
管地位多高、功劳多大都没有违法、犯法的特权;任何人
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被及时揭露,依法承担应有的法律
责任。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有力保障。如果对违法犯罪分
子不能及时地、准确地依法予以制裁,社会主义法制就会
遭到干扰和破坏。要做到违法必究,就必须大力加强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建设,切实搞好三机关的
分工负责、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真正保持审判机关和检
察机关应有的独立性,坚决排除其他行政机关、团体或者
个人对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独立行使自己职权的非法干
扰。同时还要求各级人民代表机关、群众团体、社会舆论、
广大人民群众和党的各级组织对司法机关实施经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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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6
坚定不移的走社会主义道路,以人为本,以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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