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有五种书体,分别是:篆书、楷书、隶书、行书、草书。
篆书:
篆书(篆文,篆体)是古老的汉字书体,广义指隶书以前的书体,狭义则特指大篆和小篆。
篆书笔法瘦劲挺拔,起笔有方笔、圆笔,也有尖笔,收笔“悬针”居多。大篆指金文、籀文、六国文字,它们保存着古代象形文字的明显特点;小篆是秦国的通用文字,大篆的简化字体,其特点是形体均匀齐整,较籀文更易书写。现代汉字就是从小篆演变而来的。
楷书:
楷书(Regular Scripts)是汉字书法中常见的一种手写字体风格,是现代通行的汉字手写正体字。该风格是由隶书逐渐演变而来,更趋简化,横平竖直,其中可分为大楷、中楷、小楷。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和赵孟頫是楷体四大家。
隶书:
隶书是汉字中常见的一种庄重的字体风格,一般认为它由篆书发展而来,字形多呈宽扁,横画长而竖画短,讲究“蚕头燕尾”“一波三折”。
隶书始创于秦朝,传说程邈作隶,汉隶在东汉时期达到顶峰,上承篆书传统,下开魏晋、南北朝,对后世书法有不可小觑的影响,书法界有“汉隶唐楷”之称。
行书:
行书是在楷书的基础上发展起源的,介于楷书、草书之间的一种字体统称,分为行楷和行草两种。“行”是“行走”的意思,因此它不像草书那样潦草,也不像楷书那样端正,其实用性和艺术性皆高。
草书:
草书(别称:藁书)是汉字书法中的一种字体,具有结构简省、笔画连绵的特点。它分为章草、今草、狂草三类,在书写过程中要遵循气势贯通、错综变化、虚实相生的章法原则,晋代王羲之《初月》《得示》等帖即为今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