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拆迁跟户口有关系吗

如题所述

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系。在农村进行房屋拆迁时,也就是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征收时,征收方会按照房屋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面积,结合实际的占地面积,来计算具体的征收补偿金额。

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系。在农村进行房屋拆迁时,也就是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征收时,征收方会按照房屋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面积,结合实际的占地面积,来计算具体的征收补偿金额。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是要根据房屋的具体面积,而不是根据户口来计算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村集体户口的人可以获得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村民所有,而一户的村民只能拥有一处的宅基地。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应当及时办理土地确权手续,申请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时,征收方首先就会确认被拆迁方的身份,到底是不是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而要确认是否是村集体的成员,就要查验被拆迁房的户口所在。对于不是本村村民的户口,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征收方可以拒绝作出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以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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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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