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什么声音算是符合民意?

如题所述

王宝强和马蓉离婚案,我们来看看这个民事离婚案子: 男方说女方出轨,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并无出示任何证据。 女方应诉并同时诉讼男方损坏名誉罪,并无出示任何证据。 目前 ,民意:一面倒,支持王宝强,马蓉受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法律目前还没判。 民意:法律不是万能的,弥补法律不足的是什么?是人心。因为犯罪的是人,裁决的也是人,顺应大多数人的想法,使死板教条的法律充满血性,才是正义,陪审员审判就是它的产物。人们作出的“判决”,就是马蓉应该被谴责,马蓉应该向王宝强道歉,马蓉应该净身出户,为了人民深爱的明星、朋友、孩子们的三观、健康的社会未来,这就是民意。法律作为人民的民意体现,应该回应国民的期待是理所应当的。 法律: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只看证据和法律法规。在无甚有力证据下,按新婚姻法,马蓉将会获得50%的夫妻共同财产,并和王宝强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民意可以决定一切,那就不需要法院这种拘泥于形式的建筑和郑重的手续,也不需要法官和律师,下判决应该是国民的调查问卷。如果法律受民意干涉,那就是退化到人治社会。 网络上铺天盖地的“灭马蓉”声,我不知道这声音为何是如此的一致性,但是民意产生了,在事件双方没有公示法律性证据,人人都开启了上帝模式,人人都掌握了事件真相,人民看到自己想看到的,相信自己想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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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8
我觉得只要是利民的,就应该是符合民意的,比如说公交车改点这件事,我们市的公交车晚上已经到了9点半才收线,这就是一个很符合民意的事情。
第2个回答  2018-12-03
遵从民意的声音,或者从民众利益出发的声音是符合民意的。
第3个回答  2018-08-30
台湾人会怎么在这个问题下回答呢?他们说不能,PTT上那些言论他们都没听过。FB呢?Twitter呢?Youtube呢?这些主流的社交媒体上,和PTT上的有区别吗?反正看了这么多年,我是感觉没有什么区别的。然后他们又要说,这些都是党工啦,这些都是网络暴民啦。事实上现实就一直在打着台湾人的脸,从闽平渔到典范长昭,到强国人滚回强国去,到冰球赛上的椅子。朴实热情的台湾人民都因为我们的原罪标签,大陆人,共产党,一如既往,变本加厉地友善对待我们。然后上面的台湾答主说,他是中国人,不是共党人,不是政党的机器,意在批判我们都是共党人(好像蓝营都挺喜欢这种调调的)。你们只是刚好出生在台湾,我们只是刚好出生在大陆。会这样仇恨极端对待另一片土地上的人民,而且还算得上同宗同源的人民,不知道谁才是政党的走狗呢。大陆人会怎么样回答这个问题呢?知乎上所谓的理中客就会摆出贴吧,微博之类的来反驳。说是不是这些也代表着大陆的普遍声音呢?我可以大大方方的回答你们这些理中客,是的。社会热点事件,比如大学生掏鸟事件,京都老人碰瓷事件,早些年的有缝肛门事件。舆论方向,在这些地方都能很好地看到。就算是公知之类的带风向,也是在反映着一部分人的声音,所以才会有共鸣,才会有追随者。那么台湾就不是这样的吗?FB, youtube,twitter,line,PTT 这些基本就构成了整个台湾的社交网络生态圈,然后你们要力图证明证明这些网络上的人和台湾人无关?网络的虚无缥缈,总能诱发人性最肮脏的表露。即使平时和蔼友善的人,也可能会在网络上张牙舞爪。知乎也一样,一个个道貌岸然,然而事实呢。
第4个回答  2018-08-30
就举贩卖妇女的问题吧。为什么会贩卖妇女?一大堆光棍根本找不到老婆,只能去买去偷去抢。为什么?男女比例失调是一个原因,城、乡、山区巨大经济文化落差也是原因之一。把贩卖者杀光了砍完了问题就解决了?那个群体还在那蛰伏着呢,问题依然赤裸裸躺在那里,那就永远是个地雷埋在那里,是个炸弹。深刻复杂的社会问题,哪是开一枪“崩”一下就解决那么简单。不是说贩卖儿童就该死刑。也不是说贩卖儿童不该死刑。而是说,思辨,在中国依然是稀缺品。隔行如隔山。尤其此类重大问题,绝非儿戏,请慎言慎行。不要因人微言轻,而信口雌黄。复制,粘贴一下,发送,多容易。虽然我知道,大多数人初心善良。我们要发出自己的声音,不要做沉默的中国人。但是——别成为别人的工具。别被人轻易诱导。你要有自己的思考,自己的判断,然后才做出自己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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