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国家对四级残疾人补贴税收减免,车票半价,平时补助,教育经济补助,子女教育奖励等。具体的补贴要询问当地政府。肢体四级残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享有的政策,军人和工伤有政策规定,当然普通肢体四级残疾也享有一定补助。
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怎么申领?
(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四级残疾享受什么待遇?
因与工作有关的残疾被认定为四级残疾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职,享受下列待遇:
(一)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残疾津贴,工资标准为二十一个月;
(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薪金的75%按月发放,如伤残津贴的实际款额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暂停残疾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劳动者因工作致残,被认定为一至四等残疾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根据残疾津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对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员以及其他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致残的人员实行特别保障,给予抚恤和优待。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