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承诺书

如题所述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尝试过写信吧,书信是具有明确而特定的用途和接受对象的一种交际工具。写信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诚信承诺书10篇,欢迎大家分享。

诚信承诺书 篇1

  为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写作模板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2

  本人承诺:

  本人学术内容除特别注明和引用外,均为本人观点,不存在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实验数据的情况,我承诺在本活动中,遵守有关规定,恪守学术规范,如果有违规行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关的处理。

  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3

  为配合学校全面、细致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切实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正、客观的对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价,促进我校学生的全面发展, 本人愿意参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郑重承诺对学生的评价均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的,并确保评价过程的透明、客观、公正。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了《xx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xx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方法、过程、制度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愿意在评价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对每一位学生负责,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与客观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接受学校的有关处理。

  教师签名:

  时间:

诚信承诺书 篇4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1考,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签名: 日期:

诚信承诺书 篇5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诚信承诺书 篇6

  期末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因此,我庄严承诺:做诚信的大学生,扎实学习,考前充分复习准备,考试决不作弊!

诚信承诺书 篇7

  国防科技学院申请国家奖助学金自律承诺书 国家奖助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作为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一名学生,现慎重做出以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一、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二、申请人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保证履行以下承诺:

  1、所获奖助学金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赠与他人或挪作他用。

  2、在校期间,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保证不进行高消费,如吸烟、酗酒、使用高档手机、请客送礼、穿戴高档服装等。

  3、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后,本人将更加刻苦学习,帮助同学,关心他人。

  4、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后,自愿加入“励志成才2+4”活动,服从学院的调配和管理,积极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

  5、申请人如违反上述各条款之承诺,将主动退还已获得的国家奖助学金和有关资助,不再享受相关利益。

  三、申请人自愿签署以上自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退还已获得的国家奖助学金。

  承诺人:

  学 号: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8

  价格诚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创建价格诚信活动是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我单位郑重向社会和广大经营者承诺:

  一、模范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强化价格自律意识,做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表率。

  二、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守“诚实守信”准则。在经营活动中做到开诚布公、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信守承诺,为社会提供质价相符和安全可靠的健康体检服务,让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自觉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带头实行明码实价,在经营中不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误导消费者,不搞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虚假馈赠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与稳定市场价格行动,不跟风搭车乱涨价,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哄抬服务价格,不通过协议、决议或协调等串通方式 联合涨价,不滥用行业优势地位操纵价格,不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等方式人为抬高价格。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坚持价格诚信原则,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单位将以实际行动,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者形象,为实现“诚信江苏”建设目标,为江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多作贡献。

  单位全称(印 章) 年 月 日 2

诚信承诺书 篇9

  单位承诺内容:

  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有关评审及考试工作程序进行申报,保证本部门、单位每个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将按照张掖市人事局《关于在职称申报评审考试工作中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的通知》(张人职[20xx]37号)规定,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审核人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和评委会所在部门各存查一份。

  2、所有申报人员均要填写此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职称申报材料。

  3、签名必须是申报人、审核人、法人代表本人,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诚信承诺书 篇10

亲爱的各位同学:

  全国计算机考试在即,同学们又已经开始进入了紧张的考试复习,对于我们每一个同学来说,学校的每一次考试都是对同学们学业成果的一次大盘点、大检阅,更是对每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一次挑战,是对同学们的自信心、自觉性、意志力、诚信度的一次考验;也是同学们对所学知识一次良好的检验。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流传下来,亘古不变。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诚信的品质,对当代的大学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诚信考试当然更是首当其冲。为弘扬校风、端正学风、规范考风,做高尚精神之表率,树道德风尚之典范,立诚信诺言之标杆,值计算机考试来临之际,我院向广大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全体同学认真复习,积极备考,严肃考纪,争做文明大学生。

  2、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团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作出表率。

  3、同学之间相互督促,相互提示,制止作弊,弘扬正气。

  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一名同学都应该从我做起,和不良的考试行为做斗争。

  5、全院学生共同努力营造“守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氛围,文明考试,诚信克己。

  对考试中作弊同学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南昌航空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给予严肃处理,具体如下:

  第二十一条 对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一) 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 被认定为考试舞弊者,给予记过处分。

  (三) 因考试违纪或舞弊受处分后,再次违纪或舞弊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四) 请他人考或替他人考试者、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以上处分参照《南昌航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 未取得本科毕业资格者;

  (二) 因考试舞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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