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的增值税专票对方拒收,跨月了,多缴纳的税款能办理退税吗

如题所述

可以
1、申请退税时限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2、抵缴税款规定
如果你觉得退税比较麻烦,也可以用应退税款先抵扣欠缴税款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3、退税资料
请需要办理退税的纳税人在前往税务机关办理该业务时,一定要携带以下资料:
先看看误收多缴退抵税的
必报资料:
(1)《退(抵)税申请表》,非自然人需加盖公章;
(2)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复印件;
(3)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
条件报送: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完税(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申请退税时应书面说明理由,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并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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