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然后怎么办?

如题所述

1. 在收到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后,您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如果被申请人,即您的雇主,也希望提交答辩状,应在此期限内完成。如有调解需求,应主动联系仲裁员;若无意调解,只需等待仲裁庭的开庭传票。
2. 您应当积极收集所有能证明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作合同、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工作时间记录、同事证言等。同时,如果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且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补偿金。
3. 劳动仲裁流程包括:首先,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需提交申诉书,并根据被诉人数提交相应副本;其次,仲裁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诉书后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被诉人应在收到申诉书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然后,仲裁庭将在开庭前四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在开庭时,仲裁庭会先行尝试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调解成功后,仲裁庭将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若调解失败或当事人之一反悔,仲裁庭将继续进行裁决;仲裁庭裁决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并将不同意见记录下来;最后,仲裁庭作出裁决后,会制作裁决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4.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律程序,在中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步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五条提供了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规定,包括仲裁申请的送达、答辩书的提交、开庭通知、延期开庭等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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