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的老板饭不给吃饱国假日上班还没工资我辞职了他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1. 我工作的地方的老板非常黑心,他不仅每天给的饭量不足,而且在国定假日让我们上班却不给工资。我决定辞职,但他拒绝支付我工资。
2. 由于我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不能无理扣除员工工资,否则需要额外支付相当于扣除工资25%的赔偿金。
3. 鉴于老板的违法行为,我有权立即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我经济补偿金,以及可能的加班费和补缴社会保险。
4. 这类劳动争议应该尽快提交劳动仲裁处理。我无需承担责任,并且可以随时离职。公司无权扣留我的工资。
5. 我需要收集一些证据来证明我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比如工作证、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公司应在用工后一个月内完成签约。
7. 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每月支付员工两倍的工资。
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应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9.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请注意,以上信息提供的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当地法律和实际案情由专业人士提供咨询。如果遇到劳动争议,建议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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