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正确填写知识产权名称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或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需要注意的是,发现权本身不具有财产性质,许多国家不将其作为知识产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规定了作品的种类,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知识产权权益的内容
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人身权利,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财产权利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三、知识产权的特征
1. 无形财产权。
2. 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 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 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 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 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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