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转立案流程

诉前调解转立案流程

当事人不能调解的,移交调解的相关材料,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做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为了化解双方矛盾,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法院会先安排诉讼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如果成功的话,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减轻了法院的负担,同时也为诉讼双方节约了时间和金钱。但是很多人对诉前调解并不是很了解,还有人认为诉前调解就算立案。那么诉前调解算立案吗?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法院立案庭收到这些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出具加盖法院公章的“受理(或立案)通知书”后案件才算立案了。所以诉前调解不算立案。如一方不同意调解或通过调解未达成协议,如起诉符合规定条件,法院就应7日内登记立案。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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