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劳动局仲裁已经确认,11年到13年的劳动关系,,可以索要哪些赔偿呢?

一直在公司工作到2020年才辞职,社保少交了几年,也不给补,只能仲裁,现在已经确认劳动关系,希望补交社保。。还可以要哪些赔偿

通过劳动局仲裁已经确认,11年到13年的劳动关系,可以索要社保赔偿。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下列劳动争议,除相关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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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6
通过劳动仲裁委的仲裁,已经确认了2011年~2013年的劳动关系,首先应该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并支付足额工资。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双方签订和续订双方的劳动合同。第三,如果在确认劳动关系以后辞职,应该对2011年~2013年工作期间两年间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赔偿。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21-11-16
如果用人单位除了少交社保外,并无其他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目前只能就少交社保部分主张权利.
第3个回答  2021-11-15
劳动仲裁胜诉之后,可以索赔的有五险一金,工资,奖金这些。
第4个回答  2021-11-16
通过劳动仲裁委的仲裁,已经确认了2011年~2013年的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的赔偿?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可以要求补交。但貌似也过了有效期,试试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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