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个人所得税三千多只能退两千多?

如题所述

不一定全部退。
比如: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具体计算公式见下面。
政策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以上答复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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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8
19年采用的是预扣预缴制度,能退税是因为考虑全年综合收入,之前有一些多扣了税,所以能退。要根据个人情况能退多少,我给你个公式看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9年已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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