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菜刀、砍刀、美工刀等刀具,锤、斧、锥、铲、锹、镐等工具,矛、剑、戟等,以及其他可造成人身被刺伤、割伤、划伤、砍伤等锐器、钝器。
2、对2000毫升(含)以上白酒,5个(含)以上打火机,10盒或200根(含)以上火柴,以及其他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类,如花露水、洗甲水、
发胶、摩丝等也作了禁带规定。
3、地铁是铁路运输的一种形式,指在地下运行为主的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许多此类系统为了配合修筑的环境,并考量建造及营运成本,可能会在城市中心以外地区转成地面或高架路段。地铁是涵盖了城市地区各种地下与地上的路权专有、高密度、高运量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一、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
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易爆、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妨碍
公共卫生(如:鸡、鸭、鹅、狗、猪、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规格或重量超过旅客免费携带品规定的物品。
二、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
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
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
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