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中心原副主任马忠玉曾18次擅自离京,这是为何?

如题所述

经查,马忠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出差、公务出国之机公款旅游,公款报销个人探亲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钱款,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并获利;违反工作纪律,私自留存涉密材料。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马忠玉身为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纪国法,且在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严重违反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研究决定,给予马忠玉开除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马忠玉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7年至2019年间,马忠玉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离京报备规定,18次未经批准擅自离京,事后也未按规定报告。2016年至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先后3次发文规范离京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司局级负责同志离京需填写离京报告表,未经批准不得离京。马忠玉18次擅自离京,其中因公离京11次,主要是参加有关会议、论坛等活动;因私离京7次,主要是探亲或休假。

拓展知识:

“游必有方”,如果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是连这一条都做不到,往往是出问题的前兆。首先是纪律规矩意识淡漠,不把制度规定当回事。其次是知道自身行为已经欠妥,不敢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分析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不难发现,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去向,很可能是“做贼心虚”,隐藏着大问题而不敢汇报。齐齐哈尔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胡福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去向达到“长期隐匿行踪,脱离组织”的程度,而背后是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在马忠玉案件中,其参加的有些会议、论坛等活动与国家信息中心本职工作关系不大,有一定“站台”“捧场”性质,且可以领取金额不等的“专家费”“讲课费”。更恶劣的是,马忠玉参加这些活动期间,存在违规收受礼金、借机公款旅游等违纪违法行为;其因私离京,还存在公款报销个人探亲费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办案人员介绍,马忠玉热衷于参加此类活动,但又担心过于频繁引起领导关注,便有意无意地“忘记”填写离京报告表。

能否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是检验员干部能否对忠诚老实、能否守纪律讲规矩以及组织观念强不强、组织纪律严不严的一块试金石。对于这个问题,必须严肃对待。《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于“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如实报告个人去向,遵守请示报告制度,本质上要求对忠诚,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是组织的一员,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组织要对员干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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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4
国家信息中心原副主任马忠玉18次擅自离京,严重违反了我们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的规定,11次因公,7次因为私事,藐视规章制度,离京后脱离组织去搞见不得人的事,隐瞒不报,应该严重处罚他。
第2个回答  2020-09-04
有几次是出差参加会议,但其他擅自离京则没有说明原因,目前该副主任已被辞退。
第3个回答  2020-09-04
有17次是为了参加会议、论坛等活动;有7次是为了回家探亲。
第4个回答  2020-09-04
马忠玉18次擅自离京,其中因公离京11次,主要是参加有关会议、论坛等活动;因私离京7次,主要是探亲或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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