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30
一、《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king)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于1842年8月29日签订。该约要求中国:
1. 割让香港岛;
2. 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 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 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 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二、《天津条约》
《天津条约》是1858年清咸丰八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这场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结束。
三、《瑷珲条约》
《瑷珲条约》(Treaty of Aigun),又称《瑷珲城和约》,是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导致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并将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
四、《北京条约》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程度。
五、《黄埔条约》
《黄埔条约》(Treaty of Whampoa)是1844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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