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
1、党内民主的基本内容
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井应履行其义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相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党内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员有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2、党内民主的含义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将党内民主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原则和实践活动。
新中国建立后,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的执政党,执政党党内民主从而变得极为重要,这是因为执政党党内民主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状况,并进而影响到广大党员乃至广大群众的切身民主权利。
党内民主的原则:
1、平等原则
即所有党员在党内生活中都具有平等的地位。平等是民主的基石。没有平等就不会有民主。
2、选举原则
选举的实质是进行权力的委托,党员通过选举的方式,将自己的权力委托给他所信任的人行使。必须充分保障党员、党的代表的选举权的真实表达。
3、监督原则
即党的各级领导机关行使权力必须接受广大党员和党员代表的监督。
4、公开原则
党的重大事务特别是重大决策活动必须公开,重大情况让党员知道,重大问题经党员讨论。知情是参与和监督的前提。
5、多数决定原则
重大问题必须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作出决定。服从多数不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少数人的权利同样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