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的进项发票复印也可以入账吗

如题所述


不能,发票复印件是不能作为报销而入账依据的。但根据国税总局2014第19号公告,“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记账要求
记账凭证的附件就是所附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所依据的原始凭证必须附在相应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记账凭证上标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对附件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可以不附原始凭证的是:结账的记账凭证;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
2、一张原始凭证只对应一张记账凭证的:将原始凭证直接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3、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的,有两种方法可以使用:①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然后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便于查找;②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然后在其他记账凭证后面附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4、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的费用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该原始凭证由本单位保留。附在本单位的有关记账凭证后面,给共同负担费用的其他单位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供其结算使用。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所要求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

进项发票是指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开具的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其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应纳增值税。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将购进的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从而减少其应纳税额。进项发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发票代码和号码:由国家税务部门颁发,用于标识该发票的唯一性。
2。?发票号码:由系统自动生成,用于区分同一纳税人的不同发票。
3。?开票日期:发票开具的日期。
4。?销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信息:销售方的企业基本信息。
5。?购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信息:购买方的企业基本信息。
6。?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购买方购买的商品或劳务的具体信息。
7。?金额和税率:发票上标明的商品或劳务的价格以及适用的税率。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