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食品销售需要办理哪些许可证

如题所述

包装食品销售需要办理的有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按照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企业必须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企业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必须要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必须要有厂房需要具有相应的功能布局,并符合国家的相应要求。设备需要符合产品的工艺流程,能够将产品生产出来即可。有些产品对自动化包装灌装等方面有要求。具备细则和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设备并检定;
5、必须要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6、必须要有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7、必须要有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8、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综上所述,包装食品销售需要办理的有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因为按照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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