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性同意?你对“性同意”的理解是什么?

什么是性同意?这个话题,曾经在微博上被阅读了 8 亿次,引发了 13.1 万讨论。

性同意是指在性行为中,参与者明确且自愿地表达同意并且理解自己的行为和决定的意义。性同意是基于自由意志和互相尊重的原则,确保参与者在性行为中享有权力和自主决策的权利。

对于性同意的理解,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性同意必须是自愿的,即没有任何形式的强迫、威胁、欺骗或利用等行为。参与者必须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没有受到任何不公平的影响或压力。此外,性同意还需要是明确的,即参与者必须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对于性行为的性质、范围和条件等都有充分的理解和认知。

在确定性同意的过程中,重要的是要确保参与者有能力做出明智的决策。这包括参与者具备足够的法定年龄、心智成熟、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以及能够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此外,性同意还需要是双向的,即所有参与者都需要达成共识,并在任何时间都有权利随时撤回同意。参与者应该尊重彼此的决定,并保持沟通,确保双方都在同一频道上。

性同意的重要性在于确保性行为是基于平等、尊重和自主性的。性同意不仅是合法的要求,也是一种道德和伦理的标准。性行为是个人的私人领域,每个人都有权利决定自己的性行为和伴侣选择。性同意的原则不仅适用于异性关系,也适用于同性关系和其他性取向的关系。无论性别、性取向、婚姻状况或其他因素如何,性同意都是保护个人自由和尊严的基本权利。

在实践中,确保性同意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和相互理解的基础。在性行为之前,参与者应该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且主动询问对方的意见和感受。如果任何一方表示不同意或不确定,性行为应立即停止。此外,教育和宣传对于提高对性同意的认识和意识也具有重要作用,包括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各个层面都应该加强性教育的内容和质量,提供正确的信息和知识。

总之,性同意是一种基于自由意志和互相尊重的原则,确保参与者在性行为中享有权力和自主决策的权利。它涉及到自愿、明确、自主和双向的意愿表达,同时也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和相互理解的基础。性同意不仅是合法的要求,也是一种道德和伦理的标准,保护个人自由和尊严的基本权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7-28

性同意是指任何性行为发生之前,参与者对该行为表达出明确、自愿、明确和同意的过程。性同意是建立于互相尊重、平等和自主性基础上的重要原则,旨在确保性行为是基于双方或多方的自愿参与和共识。性同意要求各方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界限。

对于性同意的理解,我认为它是一种尊重他人自主权和意愿的原则,以确保在性行为中没有强迫、压力或不负责任的行为。性同意要求在参与性行为之前,互相主动、明确和自愿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界限。这意味着不仅仅是没有说“不”,更重要的是要有积极的表达和互动,以确保各方都真正愿意参与和享受性行为。

性同意还要求双方或多方能够理解和尊重彼此的意愿和需求。这包括关注身体语言和非语言信号,以及及时停止或调整行为,当任何一方表达不满或不愿意继续时,其他人应该停止并尊重对方的选择。性同意有助于建立更健康、平等和尊重的性关系,避免性侵犯、性骚扰和性暴力等问题的发生。

为了保证性同意的实现,教育和宣传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们需要明白性同意的概念和原则,并学会主动沟通和询问对方的意愿。教育机构、家庭和社会应该提供全面的性教育,使人们有机会了解自己的身体、性健康和性权益,从而更好地理解性同意并主动实践。

总而言之,性同意是确保性行为的自愿和共识的重要原则。它要求参与者在性行为前互相明确、自愿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界限。性同意是建立在尊重、平等和自主性基础上的重要原则,促进了健康、平等和尊重的性关系的建立。教育和宣传也起着关键的作用,帮助人们理解性同意的重要性,并学会主动沟通和尊重他人的意愿。

第2个回答  2023-07-28

01

一本出版后两个月作者就自杀了的书

房思琪是一位有钱人家的女儿,住在一栋高级住宅里。13岁那年,她家楼下搬来一位叫李国华的语文老师。

李老师相貌堂堂,被喜欢的女学生形容是“深目蛾眉,状如愁胡,既文既博,亦玄亦史”,讲课水平也很高,于是很快获得房家的信任,请他单独为房思琪补习作文。

补习作文的当天,房思琪在日记里写到:

“我下楼拿作文给李老师改。他掏出来,我被逼到涂在墙上。老师说了九个字:‘不行的话,嘴巴可以吧。’我说了五个字:‘不行,我不会。’他就塞进来。那感觉像溺水。

可以说话之后,我对老师说:‘对不起。’有一种功课做不好的感觉。虽然也不是我的功课。

老师问我隔周还会再拿一篇作文来吧。我抬起头,觉得自己看透天花板,可以看见楼上妈妈正在煲电话粥,粥里的料满满是我的奖状。我也知道,不知道怎么回答大人的时候,最好说好。”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那时候,房思琪上初中一年级。从那次开始,李国华的侵犯如同一张塑料薄膜,密不透风地包裹起她来。

五年的时间,借着单独辅导功课、暑期带她去看展,李国华一次次把她从父母手中带走,房思琪写到:“如果把我的生活拍成电影,那导演一定会觉得非常无聊,因为就是从一个小旅馆到床上,从床上再到下一个小旅馆。”

李国华不只是一个人,他性侵的第一位学生是被她的班主任亲手交到他手上的,而班主任对李国华的行为完全知情。不只是这位班主任,学校里的很多物理老师、数学老师、英语老师都会和李国华做一样的事情。

这是一个人人知道、人人默许的圈子,这些本该是保护者的人,成了噩梦,黑压压笼罩着每一个女孩。

这就是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记述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是由作者根据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实事件改编。

在小说里,房思琪在18岁那年终于疯了。而在现实里,作者这本书出版并引起轰动后两个月自杀。

而一点点摧毁了他的李国华,至今在台湾好好地活着——何止是好,他在全台各地开班授课,给一个个初中小孩做补习老师,给他们讲莎士比亚、讲《庄子》、讲陀思妥耶夫斯基、讲《红楼梦》……作为名师,不但“政商关系良好”,而且还在2019年来受邀来大陆讲学,年收入破千万。

作者26岁接受采访时依然非常痛苦

房思琪第一次被性侵那年是13岁。

我国法律里规定的性同意年龄是16岁。

而即使超过16岁、超过18岁的女孩,很多依旧不知道自己是在被诱奸。

我听过了太多20几岁小女孩和40多岁老男人之间发生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在上大学的时候,有一天突然给我发信息,说她的老师在追她,而她在犹豫。

她讲老师是多么地风趣智慧、对她如何好过其他同学……

后来她开始滔滔不停讲他们之间怎样偷偷躲过同学和老师的视线,老师如何“喜欢摄影”,存了很多他们的视频;又说老师和她说,虽然他之前也有和几个学生发生过关系,但他最爱的是她;又在提起老师妻子时感觉愧疚,觉得自己伤害了无辜的师母……

我当时推荐她看《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她回复我的话是:“我看了一段觉得好恶心,你为什么会看这么阴暗的东西?”过了一会儿,她像受到侮辱了一样对我解释:“我们不一样,他是爱我的。”

但我无法抑制地想起书里的一段情节。

李国华“心里像被猫舔一样”,他想:“她连哭都没有哭出声,被人奸了还不出声,贱人。小小的小小的贱人。”

可他说的是:“这是老师爱你的方式,你懂吗?你不要生我的气,你是读过书的人,应该知道美丽是不属于它自己的。你那么美,但总也不可能属于全部的人,那只好属于我了……”

他说:“我们没有做不对的事情。你不可以生我的气。你不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勇气才走到这一步……”

他说:“你为什么就不离开我的脑子呢?你可以责备我走太远。你可以责备我做太过。但是你能责备我的爱吗?你能责备自己的美吗?”

他说:“过几天就是教师节了,你是全世界最好的教师节礼物。”

她听不听得进去无所谓,“李国华觉得自己讲得很好。平时讲课的效果出来了。”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再后来,朋友在微信上和我说,老师承诺他会和妻子离婚,但马上又说妻子意外怀孕了,所以没办法离婚;

最后她每天不停给那个老师打电话,并为此割腕闹自杀,而老师从始至终神隐,再也没出面见过她……

我这位朋友所在的学校是一所非常知名的985,她本人智力上也绝对没有问题。事情发生那年,她23岁。

我有时候会想,那位老师为什么敢这样,后来重读《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发现里面早已写好了答案。

“李国华发现,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罪恶感又会把她赶回他身边。罪恶感是古老而血统纯正的牧羊犬。一个个小女生是在学会走稳之前就被逼着跑起来的犊羊。”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无论是故事里的房思琪、和房思琪一样被老师性侵的学生们,还是我的朋友、和她一样以为自己在和老师“谈恋爱”的女生们,最终都没有选择站出来发声。这也许是她们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正如房思琪所言:“他强插进来,而我为此道歉。”

罪恶感这头恶犬之所以可以狂吠,是因为千百年来的人类社会在不断供给养料给它,包括现在。

在最近的#WYF被指性侵多名女孩#事件里,指控他的女孩发微博说:

“我清楚地知道,我的人生肯定已经毁了,虽然我只和吴一人发生过性关系,但大众早已经认为我是烂裤裆,我将来我的老公,我的婆婆只要吵架肯定动不动就要拿这个说事,没准我的孩子在幼儿园还会被叫做公交车的孩子。”

如果你觉得她过分忧虑了,那可以看一看网友们、网红们、公众号们,甚至是所谓的圈内人士们……对这件事的关注点和评价:

“都是成年人了,你大半夜的被叫去干嘛自己心里没数吗?灌酒你别喝啊……我不信你当时那么大个人了不动用武力你能跑不了,当时心里早就乐开花了吧还得到处吹牛逼吧”——某网红评论

“金针菇当初不也是你自己愿意的吗,都金针菇了还能搞一个月是不是智商感人吧你说”——某网友评论

“一堆花活儿搞出来,操作地跟自己是巾帼英雄似的!相当女性榜样,就别说人身攻击的话!19岁女孩说的那是啥话啊?你对比了多少,才知道大大小小的?还精准到了直径?真tm逗,不知道积点口德?”——某圈内人士评论

还有更多类似的言论……

大家齐齐咬住这份爆料里的每一个字眼,“她不该轻信别人”、“她不该人身攻击”、“她不该在对方提出和解的时候还试图谈价钱”,她“被吴亦凡睡了明明是福报”,应该闭嘴,现在出来叫嚣,“一定是因为价格没有谈拢”……

某公众号公开发文内容

女孩的指控是否真实,我们在等待司法机关给出最后的答案。

但昨天一篇《都小姐,你懂什么是性同意吗?》的文章让我觉得有必要出来说点什么。

这篇文章起了一个如此直击人心且看似有文化的标题,让我忍不住点进去,想看看到底什么是性同意,结果却发现通篇只有这种水平的吐槽:

“那些放吴先生三番两次大晚上叫你去酒店的,我看了我都头大,你们就算是十六七岁,难道不知道一个男的叫你们去酒店是为了干嘛吗?还能不能有点自我保护意识了,真以为全世界男人都会大晚上叫你去酒店读夜光剧本啊,还是去打个王者?他吴先生怎么也是个前顶流吧,是有病呢录一天节目累死累活的下了班还陪你打王者?就算他真是想陪你打王者,那最终目的不还是为了睡你?”

没有任何科普,没有任何解释,硬要翻译的话,可能就是在说“你去了他的酒店肯定就是性同意了。”

观点low到不值得反驳。

所以,在这篇文章接下来的内容,让我们好好地讨论一下,什么是“性同意”。不为什么,只为让更多房思琪,更多我朋友那样的女孩,在真正遇到侵害后,多一点可以发声的空间。

02

什么是性同意?

从“no means no”到“yes means yes"

西方关于性同意的讨论中,“no means no”和“yes means yes”最常见的两句话,直接翻译过来,很难看清想表达的是什么。但加一点解释,你一定就懂了。

“no means no”的意思是,“说不要了,就是不要”。当一方明确表示拒绝时,就是没有性同意;这时还要坚持发生性关系的一方,就是强迫和性侵。

而“yes means yes”则更进一步,表示“只有说要,才是要”。也就是只有一方明确表达“想要”时,才是性同意;没有“yes”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就可以认定为性侵。

这两句话代表了性同意中的不同等级。对于我们这些生活在新时代的年轻人来说,当然“只有说要,才是要”听起来更为合理。但是很多人一定会跳出来说,现实的谈恋爱完全不是这样,女性往往很害羞,怎么可能主动说“我要”?按照这个标准的话,岂不是很多夫妻间的性关系都要被认定为QJ罪?

这样的问题,表面上看是一个法学问题,因为显然要法学家们来界定,到底法律是要规定“有了双方的明确同意,才可以发生性关系”;还是规定“一方明确表达了不同意,才算性侵犯”;这个no又要怎么规定:是嘴上说不要、就是不要,还是说拼了命反抗、才表示不要?

但这些问题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中,答案是不同的。法律中所规定的“性同意”,是由整个社会的性观念、性规范以及性别权力的对比来决定的。法律规定其实也会随着时代规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性同意的概念不只是法学问题,也是一个社会学问题。

在封建时代,性同意的概念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通常来说,只有婚姻可以合法化性行为——而且婚姻也一定可以合法性行为。

没出嫁的女性,是没有性同意的权利的;

出嫁之后的女性,同样没有性同意的权利,因为她基本不能拒绝。

如果你看过鲁迅先生《祝福》,应该记得里面讲到,祥林嫂被迫改嫁之后,其实不愿意和新丈夫圆房,但是她最后撞破了头,也没有避免和新丈夫又生了一个儿子。生了儿子之后,他们的夫妻关系也就得到了周围人的自然认可。

“婚内QJ”的定罪率非常之低,而且基本只存在于夫妻双方长期分居的情况下,如果夫妻生活在一起,某天妻子就是不想同房,但丈夫一定要来,法律是不认为这种情况是算得上强迫的。很多女性在生了孩子同房时都会出现严重的性交痛,但没有办法,这就是你作为妻子义务的一部分。如果要坚持no means no的标准,很多幸福的夫妻可能也要被判定为性侵犯,这显然不切实际。

所以,在这样的社会里,性同意和谈恋爱、结婚绑定起来了。有了恋爱关系,性同意才有可能;有了婚姻关系,往往就被默认为性同意已经存在了。

这种性同意概念,在今天看来显然是很粗糙、很不合理的。随着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巨大变化,性关系和婚姻日益脱钩, 所谓的恋爱关系也越来越不稳定了,这就意味着,将性同意和婚姻关系、恋爱关系绑定的观念在逐渐松动。

女性地位的提升、女权意识的觉醒也意味着,女性希望重新把握自己的性自主权,对于性同意的概念也越来越重视。这个时候,“说不要了,就是不要”就是从上个时代的性同意概念的一大进步。

不过,观念和法律的进展往往并不同步,比如有律师指出在吴亦凡事件中一个模糊之处是,如果第一次被强迫发生性关系后,仍然多次与对方发生关系,则可能被认定为与对方有恋爱关系,第一次被强迫也就不算是QJ了。最近发生的“因为曾经收过男方一杯喜茶,所以指控QJ不成立”的事件也为此填上了令人心堵的注脚。

尽管如此,还是要提醒一些有良知的男生:

愿意和你发生身体接触的女性,一定会表示同意;

愿意被你亲吻的女性,一定会表示同意;

愿意和你发生性关系的女性,也一定会表示同意。

如果她没有明确表示,往往是在特定环境下,出于恐惧、出于你的强力、出于环境的压力、出于种种原因的被迫。所谓的“半推半就”,其实只有在性观念极其保守的环境下才有合法性;在当前的社会中,所谓的半推半就,往往就是权力关系不对等下的强迫。

这时候一定有男生想问,如果她没有表达怎么办?那么,我必须说,为什么你不能问呢?为什么你不能问呢?为什么,你不能问呢?

通常你动一下别人的东西都会提问,为什么在可能涉嫌性骚扰、性侵犯的时候,变成了哑巴呢?

著名教授刘擎表达过一个担忧,就是这样的性同意概念,是不是会影响浪漫?他觉得,如果牵手、亲吻、拥抱这一系列动作都得张嘴征求同意,是不是爱情的浪漫就不存在了?

这样的疑虑,毫不客气地说,完全是个男性侵犯者的担忧。

在亲密关系发展过程的每一步,都对女性的同意权表示尊重,为什么会是不浪漫呢?

相反,如果亲密关系的过程中没有获得对方的同意,男性为什么不担心侵犯了别人呢?

一段亲密关系的发展,总是处于性侵犯的阴影中,又有什么浪漫可言呢?

如果大家仔细想想的话,其实我们现在依然觉得浪漫的经典爱情故事,往往其中都有双方的同意;我们现在觉得味道怪怪的经典爱情故事,往往就是因为缺乏女性的同意。

泰坦尼克号的故事现在依然让我们觉得浪漫,正是因为rose掌握了主动、而不是一个被动地等待男性追求和掌控的角色;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里,朱丽叶抛弃了家庭追求爱情;梁山泊与祝英台的故事里,祝英台是女扮男装、自主求学、自主婚恋的先进女性;连白蛇传的魅力,也在于一个有能力、有主见、有智慧的女性角色。

相反,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里,听起来七仙女只是个装饰品;昭君出塞的故事、卢布戏貂蝉的故事,都以为女性自主性的缺失,让人觉得索然无味。

正如刚才所说,法律中性同意的规定,是从我们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特征决定的。所以即使漫长,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所有人都积极地宣传和践行“只有说要,才是要”的性同意观念,这种观念一定可以称为未来社会的主流,到时候,法律关于性同意的规定,必然也会有相应的挑战。

只有在这样的社会中,我们所有人的性自主权,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我们也才能真正在亲密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安全感,我们才能真正享受亲密关系和性。

最后,对于那些对可能的受害者毫无同理心的人,请你们读一读《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的这段话:

“你可以假装世界上没有人以强暴小女孩为乐;假装从没有小女孩被强暴;假装思琪从不存在;你可以过一个资产阶级和平安逸的日子;假装世界上没有精神上的癌;假装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有铁栏杆,栏杆背后人人精神癌到了末期;你可以假装世界上只有马卡龙、手冲咖啡和进口文具。但是你也可以选择经历所有思琪感受过的痛楚,学习她为了抵御这些痛楚所付出的努力……”

对于那些站在弱者一方,但不知道自己的愤怒是否合理的人,请你们读一读《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的这段话:

“如果你永远感到愤怒,那不是你不够仁慈,不够善良,不富同理心,什么人都有点理由,连奸污别人的人都有心理学、社会学上的理由。你有选择——你可以放下,跨出去,走出来,但是你也可以牢牢记着,不是你不宽容,而是世界上没有人应该被这样对待。”

第3个回答  2023-07-28

性同意是指在性行为中的各方自愿、明确且积极地表达出对参与性行为的同意。它强调性行为应该基于自愿和互相的同意,而不是被迫、欺骗或暗示。性同意是尊重个体权利、维护人身自由和尊严的基本原则,促进健康、平等和互惠的性关系。

在性同意中,重要的是每个参与者都能够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且其他人必须尊重和接受这种意愿。性同意需要是明确的、可撤销的和双向的,而且应该基于真实和明确的信息。它是建立在平等、互相尊重和共识的基础上的。

性同意不应该被默认或者认为是一种期望,而应该是明确地沟通和确认的结果。没有得到明确的同意,即使缺乏明确反对,仍然不能假定对方同意参与性行为。同样,过去的同意并不意味着未来的自动同意。性同意需要在每次性行为前进行确认,并给予双方随时改变主意的机会。

建立性同意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有效的沟通。自愿地交流和明确表达意愿有助于消除误解和不确定性。这可以包括使用明确的语言、肢体语言、非语言暗示或者其他适当的方式来表达同意。此外,重要的是要尊重对方的决定,不对其施加压力、威胁或激发感情上的负面反应。

性同意还需要考虑到各种情况下的主动性和能力差异。例如,在存在权力关系、年龄差异、精神状态不稳定或酒精等药物影响下,同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可能会受到影响。在这些情况下,特别需要确保参与者能够做出明智和知情的决定,并且没有被操纵或滥用。

总之,性同意是建立在自愿、明确、积极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的。它强调个体权利、自主性和人身尊严的重要性。在建立健康、平等和互惠的性关系中,性同意是不可或缺的原则。

第4个回答  2023-07-28

性同意是指在性行为中,所有参与者自愿、明确、清楚地表达出同意参与,并且没有任何强迫、威胁、欺骗或利用对方的情况。性同意是一种积极的、自主的、相互尊重的沟通过程,确保参与者在性行为中都是自愿的,并且有权随时终止或撤回同意。

我对性同意的理解是:意味着在进行性行为之前,双方或多方应该明确地表达他们的意愿,确保每个人都自愿参与,并且明白他们可以随时改变主意。没有得到明确的、积极的同意,进行性行为就是不合适的,可能构成性侵犯或性暴力。

怎样看待“性同意”:
性同意是一种基本的人权,也是尊重他人身体和意愿的表现。它强调的是互相尊重和关注他人的感受和意愿,而不是将性行为视为一种权利或一种占有。

对于“性同意”,有一些重要的观点值得强调:

1. 明确沟通:性同意需要通过明确的沟通实现。双方需要在语言清晰明了、没有任何压力或威胁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的意愿。

2. 自愿性:性同意是自愿的,任何时候都应该尊重他人的决定。没有得到真正的同意,性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3. 被动同意不等于真正同意:缺乏反对并不等于性同意。如果一方没有积极地表达同意,或者表现出犹豫或不安,那就不能认为是性同意。

4. 同意可以随时撤回:性同意是可以随时撤回的。无论性行为开始多久,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停止并结束性行为。

5. 不能以先前关系或行为为理由:即使之前有过性行为或关系,也不能假定这意味着对未来性行为的同意。

性同意的理念是建立在平等和尊重的基础上,是确保性行为是健康、愉悦和双方共愿的前提。教育和推广性同意的重要性对于预防性侵犯和保护个人权益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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