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摔倒骨折算工伤吗

如题所述

要看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导致摔倒骨折,大概率是构成工伤的。

摔倒骨折可能会构成工伤10级,建议及时和公司沟通,让公司在15日内帮忙申请工伤,如果不配合,自己也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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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08
忙碌的“打工人”上下班途中总是行色匆匆。当人多拥挤或遭遇恶劣天气时,摔倒受伤的风险会大大提升。很多人都以为,上下班途中受伤是有权以“工伤”的名义向公司要求赔偿的。但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呢?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社区律师顾问、广东启源(南沙)律师事务所汤小花、范林军接到了社区居民杨女士的求助。结合杨女士的“工伤”案例,两位律师对此进行法律解读。
案件背景
上班途中摔至骨折 要求公司赔偿遭拒
为了节约生活成本,在距离公司约10公里的小区租房住的杨女士,每天都会骑自行车上下班。3个月前的一个工作日早上,杨女士准备出门上班时,发现外面下起了大雨。当时的雨势并不算小,但由于搭乘其他交通工具需要花费更多时间,担心迟到的杨女士最终选择骑自行车到公司上班。
骑到半路时,雨越下越大,恶劣的天气极大地影响了杨女士的视线。在一左转弯路口,湿滑的路面令自行车失去了平衡,导致杨女士不慎摔倒,并因此腿骨骨折。经医生诊断,杨女士至少需要3个月才能基本康复。杨女士认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事故的,因此出院后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然而公司并不接受这一说法。
杨女士在家养伤期间,曾通过各种方式多次与公司进行谈判,但公司始终拒不接受杨女士的索赔申请。为此,杨女士向街道社区律师寻求帮助。
律师说法
单方交通事故不能算作工伤
详细了解情况后,汤小花、范林军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为杨女士详细说明了“工伤”认定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律师指出,事故发生时,周围有且仅有杨女士骑乘的非机动车辆,在没有外界干扰下自己摔倒的,属于单方交通事故,责任应由个人自行承担,不能算作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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