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朋友的彩礼分手后可以要回来吗?

如题所述

男女处对象期间分手后男方完全可以要回彩礼
注意:一定是彩礼,如果是馈赠则不一定能要回去。
法律规定要回彩礼的3个条件:1未领结婚证的2领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3给付彩礼造成自己生活困难的。(其中2、3条以离婚为准)
彩礼是一种民间的习惯说法,在法律上被称为婚约财产。上述案件中小胡赠送给小周的13.5万元数额较大,可以认为是民间习俗中的彩礼。彩礼本身具有赠与的性质,但该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同时,订婚仪式的实际支出费用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双方举证确定。笔者为了计算方便确定订婚费用7万,双方各需承担3.5万元。最终,小周还需要返还10万元。
高额彩礼作为老百姓热烈讨论的社会问题之一,其背后有着复杂的成因。一方面彩礼作为从古至今的传统习俗,长久以来始终存在;另一方面有些地区将彩礼的数额作为虚荣心和炫耀的资本,存在盲目攀比心理。笔者认为彩礼的数额不代表双方的婚姻幸福指数,莫让彩礼压垮了爱情,酿成人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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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5
您好,要视情况而定。 首先,需要考虑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 如未办理登记,还需综合考虑提供彩礼的动机和提供彩礼方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动机等因素;其次,即便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通常情况下也是需要返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 1042 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5 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2个回答  2021-08-20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如果说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或者说在结婚前只要是给的是彩礼,最后由于分手彩礼都可以要回来。
第3个回答  2021-12-17
肯定是可以要回来的呀,毕竟这个彩礼是自己家里的钱也是自己的父母为了自己结婚而出的一个钱,所以我认为这种情况下肯定是可以要回来的。
第4个回答  2021-12-20
那如果彩礼比较多的话,你们两个分手了,那么感觉是应该可以要回来的。所以说你们两个分手之后好好的互相商量吧,尽量就是不要因为这个事情产生矛盾,大家有商有量的解决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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