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处对象期间分手后男方完全可以要回
彩礼!
注意:一定是彩礼,如果是馈赠则不一定能要回去。
法律规定要回彩礼的3个条件:1未领
结婚证的2领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3给付彩礼造成自己生活困难的。(其中2、3条以离婚为准)
彩礼是一种民间的习惯说法,在法律上被称为婚约财产。上述案件中小胡赠送给小周的13.5万元数额较大,可以认为是民间习俗中的彩礼。彩礼本身具有赠与的性质,但该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同时,
订婚仪式的实际支出费用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双方举证确定。笔者为了计算方便确定订婚费用7万,双方各需承担3.5万元。最终,小周还需要返还10万元。
高额彩礼作为老百姓热烈讨论的
社会问题之一,其背后有着复杂的成因。一方面彩礼作为从古至今的传统习俗,长久以来始终存在;另一方面有些地区将彩礼的数额作为
虚荣心和炫耀的资本,存在盲目攀比心理。笔者认为彩礼的数额不代表双方的婚姻幸福指数,莫让彩礼压垮了爱情,酿成人间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