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芦笙舞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芦笙舞,又名“踩芦笙”、“踩歌堂”等,因用芦笙为舞蹈伴奏和自吹自舞而得名。它流布于贵州、广西、湖南、云南等地的苗、侗、布依、水、仡佬、壮、瑶等民族聚居区,是南方少数民族最喜爱、分布最广泛的一种民间舞蹈。2006年,苗族芦笙舞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关于芦笙舞活动的历史,过去文献中多有涉及;从已出土的西汉铜芦笙乐舞俑分析,芦笙舞至少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明清以来,更广见于文献和志书之中。明人倪辂《南昭野史》有“每孟岁跳月,男吹芦笙、女振铃合唱,并肩舞蹈、终日不倦”的记载。足见芦笙舞早已是苗族人民传统节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并风靡一时了。
舞蹈特色
芦笙舞从音乐到舞蹈,都蕴含着一种沉缓,凄楚的情绪。如。“探路步”、“上河滩”、“望家乡”等舞段和动作,据说是苗族古史传说中苗民负重在泥泞的路上行进,倒骑于牛背上遥望家乡并观看后面的同胞是否赶上逃难的队伍,以及怀念因渡河死去的人们等等场景的再现。
举足维艰的动作,配上呜呜咽咽如泣如诉的哀怨笙声,舞蹈给人一种凝重、悲怆之感。仿佛是一种历史的追忆,仿佛是在向人们展现一轴活的历史画图。
笙舞以“探路步”为基本舞步。“探路步”舞者左脚提起往左侧空划小半圆落地,右脚左靠,身体同时往左侧横移,微右斜腰,右脚又做对称动作。这种前行中又有向左右两侧横移的动律,和花苗其它舞蹈如“笛子调”、“竹竿舞”等一样,有着自己浓烈的民族特色。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苗族芦笙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