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身份证需要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补办居民身份证可以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领新证,补领身份证需要的步骤:1、申领人准备好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2、申领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3、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4、缴纳工本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一、补办身份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补办身份证需要带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办。补办身份证步骤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在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并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和当事人电话; 4、最后,申领人持凭证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补办身份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二、居民身份证办理的程序有哪些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 1、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本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 (三)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 ①《户口簿》及原居民身份证; 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2)属迁移变动的: ①《迁移证》及原居民身份证; 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三、居民身份证办理要多久 1、60日内取证,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具体以回执单为准。现在统一取消了身份证办理加急业务,办理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三日内取证,一般当天可以拿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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