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配助听器

如题所述

助听器选配原则
①失聪患者需先经过医治或手术无效的,病变已完全稳定后才考虑配用助听器。对于新近发生的耳聋或处于活动期者可于静止后1年再决定,而遗传性缓慢进行的听力障碍患者应慎用助听器,最好应在听力学专家指导下配用。 ②双耳严重的外耳道炎、中耳炎流脓不止、双外耳道完全闭锁均不用气导助听器,可考虑用骨导式的。其他各类耳聋患者均以气导助听器为宜。 ③选配前应作纯音听力测试,依听力图选用适宜的助听器。对感音神经性聋患者应尽可能测试阈上功能或语言测听对判定效果有利。 ④应为助听器使用者提供2~3周试用期,有的国家已成常规。这样可使聋人在专门人员指导下反复调整各项控制旋钮,选用最适宜的助听器而获得满意效果。 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听力损失90dB以下患者先选用耳背式或耳内式助听器,而对90dB以上的可考虑用耳背式助听器,极重度的听力损失可以考虑采用手术植入电子耳蜗。 ⑥一般以一只耳使用助听器皆可解除听话困难,但在条件许可或依个人爱好使用双耳助听。双耳助听已成发展趋势,为耳聋儿童语言康复应普遍推广使用双耳助听,其优点较多。
助听器的适用人群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据纯音听力图语言频率平均损失计算, 阈值在 0~30dB者无需使用助听器。30~45dB者属可用可不用者,据情决定选配。45(或40)~90dB都应建议配用,多数能获得满意结果。90~110dB的效果欠佳,但对婴幼儿童应建议在2~3岁前使用大功率助听器,对利用残余听力发展口语能力有重要意义。 ②自幼为聋哑人,即便其听力为55~70dB,而年龄超过8~12岁再开始使用助听器者多数不会获得满意效果。最迟应在5、6岁前使用助听器才能取得效果。 ③若双耳损失一致,动态范围相近,双耳助听效果最好。 ④双耳听力损失差异大于30dB,应用一耳助听器,可为语言辨别率高和动态范围大的一侧配戴。 ⑤一耳听力损失小于40dB,而另一耳为60~70dB左右应为后者配用。 ⑥一耳听力损失60~70dB,而另一耳听力损失远大于此值,应为前者配用。 ⑦若双耳听力曲线起伏不一致,应为较平坦一侧配用。 ⑧对老年聋、噪声聋、药物中毒性聋等重振现象阳性患者,说明他们以内耳毛细胞病变损害为主,响度变化的忍耐度减低,应推荐使用带有自动增益控制(AGC)(或AVC、ARC)及PC装置的助听器。 ⑨长期反复发作的功能性聋(癔病聋或神经官能症耳聋)使用助听器效果较好。 ⑩双耳全聋不能配用助听器,但有些国家的学者主张全聋儿童在1、2岁前使用大功率助听器,采用全面交往法有助于发展语言交际能力。一耳全聋,另一耳正常,一般不用助听器,但近来有些国家的一些听力专家主张使用“对侧信号交联(CROS)式”助听器,即在全聋耳上配戴助听器的传声器,而受话器则使声音导入健耳,有助于收听坏耳一侧来的声信号。?双耳听力损失达到70dB以上时,应当配用双耳耳级助听器。为避免引起反馈啸叫,有些国家使用所谓双耳对侧交联(BICROS)式助听器。
编辑本段助听器对语言听力康复的意义
应尽早发现耳聋,在2岁前确定儿童的听损水平,最好在半岁前坚持使用助听器放大设备,立即开始长期的声音刺激,进行不懈地听觉训练和语言训练,促使大脑听觉中枢和语言中枢得到充分发育。一般说,经过几年,乃至十几年的训练,对听力损失60~70dB的聋童可以完全通过听觉通路,发展口语交往能力;而对听力损失达90dB的则需要结合视觉和触觉通路建立讲话能力。他们之中许多人能读普通中学、大学课程,有的能以优异成绩获得学位。各式助听器或听觉语言训练器使用及时、得当,几乎可以使半数或2/3的聋童摆脱聋哑状态,这在许多科技发达国家已成为现实。老人配戴助听器初期多数效果不满意,需要有专门的训练和指导才能达到听觉康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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