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要求在倒数第二年改为年限平均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时候除了最后两年之外是不需要考虑预计净残值的。
最后两年每年的折旧额=(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净残值-以前年度累计折旧)÷2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要注意在最后两年计提折旧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2、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即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当下述条件成立时,应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残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