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按职工基本工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义务。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职工医疗保险费属于预缴保险费性质,不能通过事后补缴保险费而享受保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患病后,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遭受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是由于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而造成的。因此,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中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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