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年纪小,只是幼儿教育的客体,是实施幼儿教育的对象,一切只需要教师安排,这观点如何进行评价?

如题所述

这是客观事实,即使主观上对“教师安排”有所不满。
儿童思维发散、好逸恶劳、对危险应变能力低下,必须在成年人主导的行为活动中才能健康成长。
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只起到引导作用”。他们认为,学生有自学、互助的能力,只是自制力和理解能力差一些,应该让学生自己学习,纪律差或者无法理解知识点时再由教师出面。
这种情况可以有,但都出现在各项教学条件(包括学生热爱学习)理想的情况下,或者是演戏套路的情况下(广告、电视剧或者录像课)。如果教师仅仅起到配角作用,那么学习机和人工智能岂不是比人类作为老师更加渊博更加遵守职业道德么?可惜现实中,买了手机、学习机或者机器人的孩子,他的心不在学习上。
教育行为,好比农民给地主种田。农民、工具、肥料、土壤、气候、种子,都是影响因素。教师的影响对于儿童极大。有没有农民、农民勤不勤劳,都对收成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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