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高考新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实行“3+3”模式,3门选考可以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7门中任意选择。普通类招生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招生录取从三段更改为二段。

法律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完善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措施

(一)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二)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三)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

(四)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五)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起实施。

(六)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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