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如题所述

年限见下面: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男性职工和女性职工在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上是有一定差异的。基本上男性职工需要累积缴费至少满25年以上,而女性职工则至少需要累积缴费满2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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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二、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 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三、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

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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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8-09
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想了解更多关于社保缴费年限的内容可以看看这篇文章:《好纠结!社保到底要交15年还是25年?》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一定要缴够男25-30年,女20-25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继续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法定年限的,国家要求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目前流行的方式是一次性补齐或者退休后继续缴费。

一次性补齐的方式又有多种,一般是按照社平缴费基数的100%缴纳,或者社平缴费基数的60%缴纳。也有的按照退休前企业的平均工资缴纳。

退休后继续缴费一般是按照百分之六十的最低基数缴费了,杭州和深圳都是这样。

一般来说,医疗保险失业以后会有失业保险基金给代为缴纳,如果中断三个月以内可以一次性补齐。中间三个月的时间产生的医疗费可以补交补报。

只要我们到达退休年龄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就可以考虑不用补交医疗保险了。只要不影响住院报销和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就可以。

第3个回答  2018-05-20
医疗保险的国家规定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

(一)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以上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0周年不满35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2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不足30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在12周年基础上相应增加不足30周年的差额年限,作为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30周年),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人员不具有本条前三款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应满30周年。缴满此年限后,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参保期间,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每年均要缴纳。
第4个回答  2018-05-21

  参保人员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下同)未达到30年,女性缴费年限未达到25年的,在退休后要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应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补足缴费年限。

  由上可知,一般来说,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为男性30年,女性25年,但是每个城市的标准是有差异的,具体可以向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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