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隔离14天有工资吗

国家规定隔离14天有工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经过隔离措施或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隔离或者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在的单位按正常工资支付。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当地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必要性的保障,同时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或到达复工时间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中隔离期间的工作一切工资待遇。

特别是从疫情高发区,比如武汉、湖北某些地市返回单位的,明确要求需要进行在家自我隔离14天,这是非常必要的。

这种自行居家隔离并非属于上面所说到的隔离的情形,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隔离期间的相关工资待遇。但是可以参照国为疫情原因没有及时返岗复工职工相关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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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9
答:您好,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国家法律早就有规定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因疫情防控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的,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所以,疫情隔离期间工资是会发放给职工的。
当然,疫情期间被隔离14天,工资发放标准和正常上班领取的工资是有差别的。一般来说,劳动者因为疫情影响,导致不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企业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优先为员工安排带薪休假。不过工资发放标准是正常标准的50%-80%。
另外,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从第二个月起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一、隔离期工资支付
对于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因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在此期间支付劳动者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治疗的患者,企业应当按照患病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员工在要求诊疗期限内,用人公司理应依据劳动合同书或是集体合同的承诺按月付款病假工资,但不可小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范的80%。
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劳动者未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生活费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后,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生活费不得低于我市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
但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假等各种假期的,按照相关假期的规定支付工资;企业要求劳动者通过远程办公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
第2个回答  2021-12-17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国家法律早就有规定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因疫情防控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的,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所以,疫情隔离期间工资是会发放给职工的。
第3个回答  2021-12-17
有工资的。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因疫情防控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的,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第4个回答  2021-12-17
根据国家规定,隔离期间有工资的。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因疫情防控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的,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所以,疫情隔离期间工资是会发放给职工的。
当然,疫情期间被隔离14天,工资发放标准和正常上班领取的工资是有差别的。一般来说,劳动者因为疫情影响,导致不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企业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优先为员工安排带薪休假。不过工资发放标准是正常标准的50%-80%。
另外,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从第二个月起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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