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型水源地污染风险评价方法

如题所述

地下水型水源地污染风险的评价方法主要是在脆弱性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叠加上水源地所在区域的污染物等影响因素进行评价,到目前没有统一的方法,现有方法列举如下:

1)仅利用地下水本质脆弱性评价来代表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大小。

2)通过耦合地下水脆弱性和研究区土地利用状况来得到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

3)利用地下水脆弱性指代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用污染源的危害分级指代地下水污染的后果,叠加进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

污染源危害性分级的评价有两种方法:简单评价法和详细评价法。

简单评价法是应用现有的污染源的类型及其规模等信息评价其对地下水可能造成的威胁,简单评价法的污染源危害分级标准见表4.4。

表4.4 污染源危害分级标准表

详细评价法是在充分调查污染源污染物的前提下,选取恰当的评价指标,如污染源污染物的存在形式、衰减特征、污染物的量、迁移性以及毒性等,根据一定的方法(如模糊层次分析法或专家评价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并根据各指标的性质对各个指标进行分级评分,将各指标的评分与权重相乘得到该指标的危害值,然后将各个指标的危害值相加得到污染源的污染危害分级。

4)在耦合地下水脆弱性和污染源危害分级的基础上,再叠加地下水价值(饮用、灌溉等不同用途的地下水给予不同的价值评价)进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

5)利用地下水脆弱性和土地利用状况指代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利用开采井的影响范围与污染源污染物的危害分级指代地下水污染的后果,二者叠加得到地下水污染风险,该法适用于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

6)针对特定污染物的污染风险评价,往往借鉴污染健康风险评价或基于事件的环境风险评价的四个通用步骤来进行评价;或者采用地下水数值模拟系统,对特征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进行数值模拟,预测其对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及后果,评价地下水污染风险。大致技术流程如图4.2所示。

图4.2 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叠加过程图

总的来说,国内外对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采用的主要方法是基于地下水脆弱性评价,在其基础上,增加诸如土地利用状况、污染源分布、污染源危害分级、地下水社会经济价值、开采井的集水范围等相关指标。但总体上,缺乏系统的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方法与参数体系。地下水污染风险不仅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而且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所涉及的评价内容和方法在不断地探索、深入,但远远没有完善,更没有形成规范性的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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